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23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
据通告,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小寨西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市户县旺通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花椒手工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样品,被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小寨西路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中规定,薯类和膨化食品中酸价的最大限量值为5mg/g。一般情况下,酸价超标的薯类和膨化食品,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