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3月1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9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公告》,涉及对太原市阿圆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太原市阿圆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批次为2020年8月30日的阿圆神池月饼产品,经检验,有1批次被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有该批次阿圆神池月饼产品。经调查,当事人委托太原市昌发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的阿圆神池月饼3960袋,出厂后直接全部销售给经销商。经排查,不合格的原因是委托生产方生产过程操作不当造成的。该当事人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92元;2、处罚款50000元。罚没款共计50792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