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2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3大类食品30批次,包括: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不合格30批次。
其中,福州金榕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白米果(白粿)(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4日),被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常见的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其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消毒)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20350000002939431 | / | / | 福州金榕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路与金达路交叉口东南角 | 白米果(白粿) | / | / | 2020/11/24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430||g/kg||不得使用, | 其他食品 | 第7期 | 2021.2.26 | 福建/省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供应商:长乐玉田仙乐米面加工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