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8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期检出1批次青槐龙饮用纯净水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标称镇安县华清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青槐龙牌青槐龙饮用纯净水,1批次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镇安县华清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 镇安县永乐镇青槐社区槐树坪小区180-9 | 镇安县华清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青槐社区二组 | 青槐龙饮用纯净水 | 18.9L/桶 | 青槐龙 | 2020-09-22 | 耗氧量(以O₂计)║13.6mg/L║≤2.0mg/L | 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