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5号)。
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5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茄子;购进日期:2021-3-20;抽样日期:2021-3-23抽样单编号:NCP2133102430623014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核查处置情况: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检的程序,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我局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仙居县佳可隆超市于2021年4月20日共购入茄子30公斤,至案发全部销售完,2021年4月9日,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处置,截至2021年5月10日,召回数量为0。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检验不合格的黑芝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四项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并能够如实说明茄子的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免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目前无法查清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
我局已责令当事人进货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生产商、经销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证产品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