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显示,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壹号槐花蜜因抽检不合格被罚没款超5万元。
通告称,市场监管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涉及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食品。淘宝网蜜乐江苏总店(经营者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蜜乐蜂产品商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壹号槐花蜜,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据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菌落总数不合格的食品危害有多大?专家指出,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通告显示,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壹号槐花蜜24瓶,465g/瓶,共计11.16公斤,生产日期2020-05-27,已销售20瓶(被抽样8瓶,召回12瓶),剩余4瓶为企业留样,销售价为49.5元/瓶,销售货值金额990元,违法所得396元。上述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处罚如下:罚款50500元;没收违法所得396元。
据了解,造成该批次壹号槐花蜜不合格的原因是微生物分布的不均匀性。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进行以下整改:加强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保障蜂场环境、包装容器及工器具的卫生安全;加强生产过程把控,加大对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控频次;增加紫外线灯的清杀频次,保证每次消杀的时间,确保消毒充分有效;升级部分微生物检验设备,确保对原料及成品的微生物把控更加严格和精准。
此外,天眼查数据显示,河南蜜乐源养蜂专业合作社2016年1月19日至7月5日曾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次,2次因生产不合格产品(氯霉素超标);1次因生产兽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槐花蜂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