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2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5-6月,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舟山震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琴鱿鱼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震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至杭州永丰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的风琴鱿鱼片(生产日期:2021-04-05),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依法于2021年5月14日向舟山震洋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JKS21016360的检验报告,并对该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同时要求企业及时对该批次产品发布下架召回通知,于6月15日向该公司送达了编号为2110907401的复检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