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6月21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神龙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力佳集团有限公司监制佳木斯力佳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力佳丁香里肌肠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基本情况:经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验,铁锋区神龙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力佳集团有限公司监制佳木斯力佳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力佳丁香里肌肠(生产日期2021年1月2日)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营者信息:铁锋区神龙生活超市,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209号。
生产企业信息:佳木斯力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达贤路222号。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经调查,佳木斯力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力佳丁香里肌肠79根;铁锋区神龙生活超市购进不合格力佳丁香里肌肠10根;不合格食品均已全部销售,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已组织召回。
(一)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佳木斯市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20日对佳木斯力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佳木斯力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力佳丁香里肌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佳木斯市东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佳木斯力佳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1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佳东市监处字〔2021〕04号)。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4月21日对铁锋区神龙生活超市进行了立案调查。铁锋区神龙生活超市销售不合格力佳丁香里肌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鉴于哈尔滨润途商业有限公司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齐铁市监罚字〔2021〕3号)。
附件: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佳木斯力佳食品有限公司;监制商:佳木斯力佳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达贤路222号 | 铁锋区神龙生活超市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209号 | 力佳丁香里肌肠 | 300克/根 | 力佳及图形商标 /图形商标 | 2021/1/2 | 菌落总数 | 1.4×105,6.8×103,7.9×103,1.5×105,2.4×105 | n=5,c=2,m=10000,M=100000 |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