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近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显示,郑州市麦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丰食品公司”)因生产的蛋糕抽检不合格被罚没款近7.5万元。
通告称,麦丰食品公司生产的“原生蛋糕(原味)”(生产日期:2020-08-15)经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麦丰食品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0版)的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麦丰食品公司处罚如下:没收非法所得4200元;罚款70000元。
据悉,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事实上,麦丰食品公司生产的蛋糕曾多次抽检不合格。
2016年12月28日,原河南省食药监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2016年第50期)显示,标称郑州市麦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欣情蛋糕(原味)(生产日期/批号:2016/09/21)被检出纳他霉素(检出值:15mg/kg;标准值:<10mg/kg)、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1.6;标准值≤1.0)超标。
原深圳市食药监局2015年9月组织的深圳市餐饮、流通及生产环节的食品抽样检验结果通报显示,标称郑州市麦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佰仕麦丰(标称)果仁注心蛋糕(生产日期:2015.08.03)被检出防腐剂比例之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糕点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不够了解,从而过量添加多种不同的防腐剂。
天眼查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麦丰食品公司曾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3次,2次涉及生产不合格食品,1次因未按规定在法定年检期内报送年检材料,罚没款合计超15000元。此外,麦丰食品公司曾3次成为被执行人(2020年至2021年),被执行总金额超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