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9号)。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9号)
关于对朱奕利销售的黄鱼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黄鱼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报告编号:NO.202107094;食品名称:黄鱼;购进日期:2021-3-18;被抽样单位名称:朱奕利;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4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的同批次产品已于2021年3月19日当天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1年4月12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经营户在2021年3月18日从台州市华东水产品交易有限公司的孙金山处购进上述被抽检黄鱼15斤,已于2021年3月19日当天售完。因产品售出后,被消费者食用,且没有建立销货台账,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恩诺沙星含量超过食品安全限量标准的黄鱼,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属经营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案发前对该产品不合格并不知情,决定从轻处罚。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处以罚款3000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排查不合格原因为上游养殖基地在养殖过程中使用恩诺沙星兽药的原因,要求当事人履行好进货查验的义务,以便进一步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