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涉及如皋市为众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对其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如皋市为众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抽样日期:2021-03-02,规格型号:散称)
上述产品吡虫啉不符合标准规定。
经调查,如皋市为众生鲜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产品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未有召回。
经排查,因种植环节原因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如皋市为众生鲜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如皋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如皋市为众生鲜超市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皋市监处字〔2021〕1200364号)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