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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宏旺食品”再曝“问题豆浆粉”

2021-07-16 16:27: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8期显示,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该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保健食品、饮料共19大类食品130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18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标称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旺食品公司”)生产的1批次无加蔗糖豆浆粉【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2021/3/1】,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固体饮料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宏旺食品公司生产的豆浆粉频繁被查出菌落总数超标。

2020年10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2期)显示,济南市邹平圣豪购物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豆豆浆粉【生产(购进)日期/批号:2020/4/1】,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19年12月18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5期)显示,济南市邹平圣豪购物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分公司销售的,标示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原味豆浆粉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9月发布的《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4期)》显示,标称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豆浆粉(生产日期/批号:2019/4/10)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宏旺食品公司也曾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宏旺食品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于2021年6月23日被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136.8元,罚款80000元;该公司因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于2019年12月6日被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市场监管局罚款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62万元。

另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宏旺食品公司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翻建砖混结构平房(1472平方米),于2016年9月7日被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如下:限十日内自行拆除,并罚款66900元;该公司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简易棚(706.5平方米),于2015年6月10日被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如下:限十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处罚款15800元。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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