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7月27日,福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刊登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蒜香排骨)编号:DC21350200361305134】(生产者)。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蒜香排骨)编号:DC21350200361305134】(生产者)
不合格食品(蒜香排骨)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生产者)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顺汇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名称:蒜香排骨,产品批号:2020年09月01日,不合格项目:胭脂红。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1年4月30日,翔安区马巷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顺汇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召回情况
该企业于2021年5月1日启动召回,向马巷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5月5日。截至5月5日,共召回0公斤。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该公司在生产时,过程控制不严。
(三)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进行整改:
一. 召回该批次产品并销毁。
二. 在使用调味料时加强检查。
三. 加强公司各生产流程的质量监督,并进行一系列相关的培训,加强一线员工对质量严格把控的思想意识。
四. 进一步完善一品一码,一品一检,确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落实到岗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