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检出1批次大厨师鸡精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标称深圳市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月8日生产的大厨师鸡精,谷氨酸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平潭县新华榕超市有限公司金城店,初检机构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检验检测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粮油质量监测站),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抽样编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DC21352300373100124 | 深圳市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村石灰围工业区 | 福建省平潭县新华榕超市有限公司金城店 |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万宝路东段北侧万宝嘉园三期37幢一楼01-03店 | 大厨师鸡精 | 500克/包 | 巨牛 | 2021-01-08 | 谷氨酸钠||32.8g/100g||≥35g/100g | 调味品 | 第7期 | 平潭综合实验区检验检测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粮油质量监测站) | 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