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标称深圳市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厨师鸡精抽检不合格

2021-08-02 18:11: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期检出1批次大厨师鸡精不合格,具体信息如下:

标称深圳市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月8日生产的大厨师鸡精,谷氨酸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平潭县新华榕超市有限公司金城店,初检机构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检验检测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粮油质量监测站),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抽样编号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公告号检验机构备注
1DC21352300373100124深圳市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村石灰围工业区福建省平潭县新华榕超市有限公司金城店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万宝路东段北侧万宝嘉园三期37幢一楼01-03店大厨师鸡精500克/包巨牛2021-01-08谷氨酸钠||32.8g/100g||≥35g/100g调味品第7期平潭综合实验区检验检测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粮油质量监测站)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夏季 ...

  • 安徽省枞阳县市场监管局帮助符合信用 ...

  • 2021年广西地方名优茶推介会在广 ...

  •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进入花椒采摘旺季 ...

  • 第七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迎来倒计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