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2日,湖北省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2号)。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2号)
我局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2021SC02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2021年4月16日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对湖北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购进的荆门民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9月10日生产的规格型号 5L/桶商标为荆花牌浓香双低菜籽油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号:DC21420800485000225),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 GB/T 1536-2004《菜籽油》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2021年5月24日我局监管人员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送达经营企业,要求暂停销售和召回不合格产品。经查,荆门民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该批次菜籽油35瓶,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于6月15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3、132条之规定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改善食用油贮存条件,保障食品安全。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公司对此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进行了分析,排查为菜籽油在水洗过程中水分未完全蒸干导致水分沉入罐底,灌装时就出现了过氧化值超标问题。该企业为不再发生此类事件,一是对炼油设备进行改造升级,配齐化验检测设备;二是对产品一班一检,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生产工艺;三是培养2名化验员,提高检验水平。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