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27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27号)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编号为NO:202119662、NO:202119086、202119089)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1家餐饮店、2家小食杂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岭市太平喜连连永和豆浆店泽国分店的胡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6月11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胡萝卜进行抽检。2021年6月30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氟虫腈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7月1日,当事人签收了上述《检验报告》,当日,执法人员依法检查当事人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商城大道17-19号的经营场所。截至2021年7月13日,未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同时,当事人于同日在其门口张贴召回公告。
(三)2021年7月1日我局对温岭市太平喜连连永和豆浆店泽国分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案调查。2021年7月13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2021〕1277号)。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7月1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已按我局要求严格规范相关操作,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