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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居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7号)

2021-08-04 10:05: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7号)。

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7号)

关于仙居县芳华酒坊销售的米酒清香50°白酒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核查处置情况说明:

一、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米酒清香50°;购进日期:2021-5-24;抽样日期:2021-6-15抽样单编号:XC21331024306230750;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数值依据GB5009.271-2016(第二法)存在超过参考值情况,检验结论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核查处置情况: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19日将编号为№:2110912307F《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程序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该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所经营的酒坊进行现场检查,并责令当事人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24日共购入130L上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米酒清香50°白酒,至送达《检测报告》为止已销售70L,剩余60L瓶被该局工作人员要求封存问题白酒,停止销售,并及时退回厂商。2021年7月19日,当事人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白酒进行召回处置,截至2021年7月29日,召回数量为0。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于2021年7月26日提供了相应整改报告,表明之所以抽检中所销售白酒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情况,可能是因为在存储白酒时,将放于塑料容器中的白酒放在太阳底下晒过的原因。针对上述情况,该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在存储产品时要严格按照产品的储存条件进行保存,并要求当事人进货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查验生产商、经销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证产品合格。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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