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宁波市鄞州新河小怡小吃店经营的猪肉不合格被立案调查

2021-08-10 17:45: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9日,浙江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5号)。

image.png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5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2期),涉及1家经营单位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宁波市鄞州新河小怡小吃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新河小怡小吃店经营的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4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220210630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共购进猪肉12.96公斤,其中11公斤已销售,1.96公斤作为员工餐消耗掉了,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第六十九期 张子丰:与昂阳前沿共溯 ...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发挥 ...

  • 安徽省淮北市打造锂电池产业园

  • 雪佛兰创界RS为年轻消费人群带来前 ...

  •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