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3日,江苏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抽检不合格鳊鱼核查处置情况。
关于抽检不合格鳊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天宁区)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鳊鱼,规格型号:散称,购进日期:2021-04-23,生产单位名称:无,被抽样单位名称:天宁区茶山小雪水产品经营部,抽样日期:2021-04-23,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鳊鱼经抽检恩诺沙星项目违反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我局经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当天共采购了不合格鳊鱼计4公斤,已销售4公斤,库存0公斤,货值88元。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元,罚款500元处罚,罚没共计508元上缴国库。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营单位未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对食用农产品进货把关不严,已责令整改。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