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6日,江苏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1年第2期)。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1年第2期)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24期),涉及我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苹果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1年第24期)涉及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昆山店经营的上海骏果实业有限公司供货的苹果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昆山市市场监督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针对企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昆山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1.34元、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