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海南省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饮用纯净水)风险控制的通告。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饮用纯净水)风险控制的通告
近期,我局在落实省级饮料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1家生产企业。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万宁万城南海碧流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万宁万城南海碧流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07-07,规格:16.8L/桶),检验项目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该批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7日。
(二)采取控制措施
1.对该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库存存有该批次饮用纯净水。
2.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包装饮用水,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包装饮用水进行召回。该批次饮用纯净水共生产42桶(16.8L/桶),已全部售出。
3.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责令当事人排查出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并整改,对当事人上述的违法行为移送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