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显示,标称漯河卡其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其乐食品公司”)生产的1批次“卡其乐”糯米锅巴(烧烤味)(生产日期/批号:2021-04-10),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CFU/g、390CFU/g、<10CFU/g、1300CFU/g、19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CFU/g。
频繁上抽检黑名单,产品质量堪忧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卡其乐食品公司已多次曝出不合格食品,并且还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处罚过。
2020年6月3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期)显示,标称漯河卡其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其乐”糯米小麻花(酱汁牛肉味)(生产日期/批号:2019-09-22),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18年2月28日,原河南省食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显示,标称漯河卡其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卡其乐”无蔗糖黑杂粮饼干(生产日期/批号:2017-10-1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
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卡其乐食品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于2020年5月18日、2021年2月26日两度被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处罚,罚没款总计超10万元。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问题1年内两度收罚单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卡其乐食品公司此前还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问题被处罚。
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漯工商处字[2019]6号)显示,卡其乐食品公司因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于2019年5月10日被漯河市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主要违法事实为:卡其乐食品公司生产的欧式丹麦曲奇礼盒饼干的包装上使用的“Danmai”字样从颜色、字母、艺术字形设计、在包装盒上的使用部位等方面,都与投诉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的第8068169号“Danisa”注册商标相近似;相关图案的设计、文字、字母、图案及各要素的组合等,与投诉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的第9351687号、第14280791号注册商标相近似。2019年4月16日,执法人员在郾城辽河路丹尼斯商场皇冠丹麦曲奇专柜前,就卡其乐食品公司的欧式丹麦曲奇与投诉人的“Danisa”皇冠丹麦曲奇商标及装潢是否造成混淆误认,随机调查了5名消费者,均认为卡其乐食品公司产品包装上的“Danmai”与“Danisa”注册商标以及二者外包装非常近似,容易产生误购。
据悉,卡其乐食品公司2017年11月开始生产欧式丹麦曲奇礼盒饼干,至2019年3月13日,共生产200箱(1×10盒),至被查时共销售171箱(销售额14535元,获利1710元)。
此外,原河南省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9年1月24日开出的一份罚单显示,卡其乐食品公司因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被罚款1.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漯工商处字[20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