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0日,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3期)。公告称,近期,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南京市食品进行抽检,涉及江宁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其中,对不合格绿豆糕处置情况如下:
南京森鲜集市生鲜超市有限公司越秀路店经营不合格的绿豆糕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商户购进上述产品5公斤,货值128元,已销售5公斤,货值128元。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当事人采购食品过程控制不严,当事人采购食品仅查验留存供应商资质及票据,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针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绿豆糕的行为,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8元;3.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宁江市监处字〔2021〕152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