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日,浙江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2021年8月11日- 2021年8月20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3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雁综合农贸市场朱金莲销售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南雁综合农贸市场朱金莲销售的绿豆芽(生产日期:2021-7-20),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检判定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门所于2021年8月17日向朱金莲送达编号为: 202127482 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山门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二、万全镇郑三村农贸市场尤传罗销售的猪肝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万全镇郑三村农贸市场尤传罗销售的猪肝(生产日期:2021-7-17),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检判定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万全所于2021年8月17日向尤传罗送达编号为: 202127125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万全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三、万全镇郑三村农贸市场池云前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万全镇郑三村农贸市场池云前销售的豇豆(生产日期:2021-7-19),经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检判定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万全所于2021年8月20日向池云前送达编号为: 202127131 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万全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特别提示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