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7日,湖北省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周家军(孝感市城区沙沟蔬菜批发市场3号)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周家军(孝感市城区沙沟蔬菜批发市场3号)经营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周家军(孝感市城区沙沟蔬菜批发市场3号门店,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规格:散装称重,食用农产品名称:米椒,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该产品的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5月2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经营的米椒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2021年6月24日,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2021GC02168)》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启动流通环节的核查处置工作,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上述不合格产品,迅速启动召回措施,并立案展开调查。经查,因周家军未保留上述米椒的购进销售单据,为此,在案件查处过程只认定违法产品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由于销售时间较长,不合格产品无法召回,召回产品数量为零。
二、当事人经营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米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2021年9月8日,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周家军(孝感市城区沙沟蔬菜批发市场3号)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元。
三、发生原因及整改情况。发生问题的原因:对购进食品农产品无法判定和检测上述问题。整改情况:①加强食品安全学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②加强采购渠道管理确保购进渠道合法。③进一步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规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