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玉环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5号)。
台州市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5号)
关于对玉环六和超市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经营的香蕉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香蕉的检测报告的内容有:报告编号:No:21JF0610002;食品名称:香蕉;购进日期:2021-06-08;被抽样单位名称:玉环六和超市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腈苯唑,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 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香蕉。
2.产品控制情况:经核实,当事人的香蕉是从金华市金东区江涛果业商行处购进,并提供了索票索证、供货商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明。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销售腈苯唑,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香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系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能提供涉案香蕉的供货商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合格证明并能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做好进货检查义务,检查对方的营业执照,索要进货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