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晋乾面馆(李新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津南区晋乾面馆(李新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接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GC21120000111030415、No:FPAGOKYQ685918F6),涉及我区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市津南区晋乾面馆(李新建)使用的小碗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小碗(检验报告编号:No:FPAGOKYQ685918F6,加工日期:2021-9-5),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核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所使用的小碗由于员工操作不当,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检验标准。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