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案件办理情况的周通报(2021年第35期)。
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案件办理情况的周通报(2021年第35期)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为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个到位”工作要求,不断推动各区县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任务的及时完成,市局对国抽系统中截止到2021年9月18日的核查处置任务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目前,国抽系统中截至到2021年9月18日还未办结的核查处置任务共101件,分区县具体数量为:吴兴区13件、南浔区17件、德清县23件、长兴县11件、安吉县21件、南太湖新区16件,其中办理时间已过50日的12件,已过60日的2件。
二、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局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完成核查处置任务。
(二)要严格按照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局《湖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办法》的要求,落实核查处置措施,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三)对于立案后通过调查,发现不合格的原因属于生产经营单位造成的核查处置案件,应依法进行处理。
(四)核查处置超过期限将在食品安全综合考评和市对区县局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湖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周通报表(截至2021年9月18日).doc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