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22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56号)。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56号)
根据浙江正明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F21060705),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海市雀岛山泉饮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它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6月10日,浙江正明检测有限公司在临海市陶素芬桶装饮用水经营部对商标为十八龙潭、规格型号17L/桶的包装饮用水(其它饮用水)进行抽检,生产企业:临海市雀岛山泉饮水有限公司,抽样数量为7桶,抽样单编号:XC21331082305831692。2021年6月29日浙江正明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F21060705),上述批次包装饮用水(其它饮用水)的铜绿假单胞菌项目实测值为“n=5,结果分别为3,4,0,0,1”,标准指标为“n=5,c=0,m=0”,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7月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无异议。现场检查时发现抽检的批次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2021年2021年7月2日当事人对临海市陶素芬桶装饮用水经营部就该批次产品发出召回公告,因临海市陶素芬桶装饮用水经营部销售的对象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1年9月16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应对桶装水的生产过程加强控制,比如桶是否清洗消毒、车间庶保持空气洁净,避免再次发生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问题。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