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7期)。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47期)
一、盐城市东方花园菜市场卞忠德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东方花园菜市场卞忠德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亭湖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10公斤,货值260元,已全部销售。未完全召回原因:该产品为即食食品,消费者购买后已食用完毕。当事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26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盐都区潘黄宏莱源超市销售的琥珀桃仁(油炸类)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都区潘黄宏莱源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天频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桃仁(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盐都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企业共购进2.5公斤,货值125元,已销售完毕。未完全召回原因:至今无消费者退货,也未收到消费者相关投诉举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49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