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4期)显示,霍城县大西沟乡徐新兵水果蔬菜店销售的、标称昌吉市恒丰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恒丰白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昌吉市恒丰食品厂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6号(昌吉海川食品有限公司内) | 霍城县大西沟乡徐新兵水果蔬菜店 |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大西沟乡三河路3号 | 恒丰白醋 | 500ml/瓶 | 恒丰酱园 | 2020/06/07 | 总酸(以乙酸计) | 2.54g/100mL | ≥3.5g/100mL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