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110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10号)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检检验报告(No:202124816),涉及我区一家食品摊贩。现将不合格鸡胗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何秀英销售鸡胗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7日,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沈桂花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
2021年8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现场未发现同批次的鸡胗。当事人购进不合格批次鸡胗10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召回。截至2021年10月9日,未接到当事人使用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何秀英的摊位进行检查,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索证索票等,保证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