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现将海口美乐雪冷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1日,我局收到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出具的《检验报告》(№:SC20210657),显示当事人生产的鲜奶砖雪糕(生产日期:2021-06-06,规格:50克/支)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31119-2014《冷冻饮品 雪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8月17日,我局收到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出具的《检验报告》(№:SC20210805),显示当事人生产的星期8雪糕(生产日期:2021-06-19,规格:50克/支)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31119-2014《冷冻饮品 雪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8月27日,我局收到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出具的《检验报告》(№:SC20210842、SC20210843),显示当事人生产的椰子灰巧克力椰子口味雪糕(生产日期:2021-06-08,规格:60克/袋)、鲜奶砖雪糕(生产日期:2021-07-25,规格:50克/袋)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31119-2014《冷冻饮品 雪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9月6日,我局收到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出具的《检验报告》(№:SC20210267、SC20210282),显示当事人生产的星期8雪糕(生产日期:2021-07-18,规格:60克/袋)经抽样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GB/T31119-2014《冷冻饮品 雪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的大富豪雪糕(生产日期:2021-07-14,规格:70克/袋)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制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产品控制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海口美乐雪冷饮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上述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已查明该公司20210606批次鲜奶砖雪糕生产30箱,销售至定安定城海燕冰淇淋店;20210619批次星期8雪糕生产40箱,销售至定安定城娜姐冰淇淋店;20210725批次鲜奶砖雪糕生产35箱,销售至文昌文城雄记冰淇淋店;20210608批次椰子灰巧克力椰子口味雪糕生产30箱,销售至文昌文城雄记冰淇淋店;20210718批次星期8雪糕生产30箱,销售至白沙牙叉凤娟冷饮店;20210714批次大富豪雪糕生产1200支(30箱),销售至琼中营根五指山冰淇淋店。该公司向下属供应商下发并张贴召回公告,召回数量为零。
三、责令改正情况与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企业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的产品。企业已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生产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合议、审批,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15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012元,罚没款合计151012元。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