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1年第89号

2021-10-15 21:55: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5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1年第89号。

1634292093(1).png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89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7月23日发布的《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9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淘宝网沃沃食品城(经营者为河南省商丘市睢县量旺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多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坚果藕粉羹,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河南省商丘市睢县量旺食品商行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坚果藕粉羹12罐, 规格:600g/罐,生产日期:2021-3-24,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234元。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量旺食品商行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睢县量旺食品商行作出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睢市监罚字〔2021〕V034号。

特此通告。

2021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质造行-斯帝罗兰

  • 香味飘出百米远,千佛山重阳山会吃个 ...

  • 39.75万吨!沧州梨业喜获丰收

  • 肃南:“金秋胡杨”惹人醉

  • 这个火爆全网的“便宜”能不能放心捡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