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1日,湖北省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9号)。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1年第9号)
我局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检检验报告(2021GC0359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检测后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2021年7月22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荆门市掇刀区吴国平超市销售的金汉源苦荞酒【荞香型】(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18-03-13;标称生产者:湖北金汉醇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号:GC21420000003334003),发现不合格项目,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Q/JHC 0001S-2016《苦荞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荆门市掇刀区吴国平超市未查验供货者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企业生产过程操作不规范所致,非经营企业存储不当导致不合格。企业收到报告之后整改情况:1.立即发布并张贴《召回公告》,告知所有购买此种白酒的顾客,立即停止饮用并退回相关产品;2.停止采购金汉源苦荞酒(荞香型)(500ml/瓶)、生产批次为2018年3月13日的相关产品。3.继续做好索证索票工作。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