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120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20号)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检检验报告(No:202127446),涉及我区一家餐饮店。现将不合格豇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市路桥陶士排档销售豇豆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20日,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戴学志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
2021年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由当事人陶良根予以确认。现场未发现同批次不合格豇豆。当事人购进不合格批次豇豆2.18公斤,已全部售出,无召回。截至2021年10月22日,未接到当事人使用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台州市路桥陶士排档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索证索票等,保证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