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上官之珠饮用天然水)风险防控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1-10-28 10:24: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427的上官之珠饮用天然水风险防控及核查处置情况。

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1130427的上官之珠饮用天然水风险防控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万达纯净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杭州富阳上官之珠饮用天然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上官之珠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及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1日向杭州富阳上官之珠饮用天然水有限公司送达了报告编号为№:JKS2103618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批次产品共生产150桶,除抽检的8桶样品之外,其余142桶均已销售。单价2.5元/桶。违法所得355元。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我局将根据该条款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里。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甘肃省白银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

  • 拥抱数字新技术 完美智造添翼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 ...

  • 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 ...

  • 浙江省温岭市松门镇松北村造船基地特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