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四期)。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环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四期)
现将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的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宁波市北仑区鑫沅湾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鑫沅湾牌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1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宁波市北仑区鑫沅湾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随机抽取7桶(生产日期:2021-07-09),其中1桶备样,售价为35元/桶。经检验,上述饮用纯净水的电导率项目不符合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1年08月13日,行政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宁波市北仑区鑫沅湾饮料有限公司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了当事人关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的有关须知。同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北仑区大碶清水村清水260号1幢1号的经营现所进行检查,当事人正在从事瓶(桶)饮用纯净水生产经营活动,在当事人的成品库中未发现有上述批次鑫沅湾牌饮用纯净水。已查明:2021年07月09日,宁波市北仑区鑫沅湾饮料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鑫沅湾牌饮用纯净水800桶,截至2021年07月13日止,当事人已将上述批次鑫沅湾牌饮用纯净水全部售出。
(三)已责令该公司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改:1、停止不合格食品的生产、销售,对在制食品、库存食品进行全面清理,不合格食品不准继续出厂;2、查明不合格原因并予以改正;3、对涉及安全、健康指标不合格的食品责令召回。目前召回数量为0。
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