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号)。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号)
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川区李木生酒厂生产的白酒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白酒;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50843513;被抽样单位:南川区李木生酒厂;标称生产者:南川区李木生酒厂(以下简称当事人),检验结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6月5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8月17日,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现场检查。检查现场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除抽检的2L外,剩余78L均未销售。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要求当事人及时分析原因并落实整改。
二、南川区廷乾白酒加工厂生产的白酒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白酒;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650836946;被抽样单位:南川区廷乾白酒加工厂;标称生产者:南川区廷乾白酒加工厂(以下简称当事人);检验结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 GB/T 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6月9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8月23日,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了现场检查。检查现场未发现有被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库存。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要求当事人立即召回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9日的白酒产品并立案调查。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