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黄石市惠民食品厂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1-11-15 17:56: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黄石市惠民食品厂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1636968229(1).png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市惠民食品厂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1年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黄石市惠民食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3X15436368K)生产的黄石三楚港饼经抽样检验为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黄冈市浠水县文城茉莉超市销售的、标称黄石市惠民食品厂生产的“黄石三楚港饼”(生产日期:20210712,规格型号:248克/袋)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1420000003333946”,经检验,酸价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检,送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复检,9月15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复检报告(编号:(2021)WT-00099),酸价仍超过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8月26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黄石市惠民食品厂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黄石三楚港饼”23箱(30袋/箱),货值2300元。当事人主动发布召回公告,召回1箱17袋,销售16箱13袋,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在执法人员监督下于10月18日销毁。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黄石市惠民食品厂对生产的食品未经检验即出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2021年11月11日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生产所使用的食用油未放置于阴凉处保管;2、烘烤环节温度控制不当,港饼中水分没有完全烤干;3、出炉后直接装袋装箱,导致包装袋中温度、湿度均高于正常。

企业整改情况:1、调整配方,降低食用油比例;2、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落实生产规程,加强管理。截止到目前,该企业仍在停产整改中。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推进食用 ...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助推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网络 ...

  •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杨岭村的农 ...

  • 新建福(州)厦(门)铁路湄洲湾跨海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