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涉及营口北方天马酒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10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公示,营口北方天马酒业有限公司2016年2月19日生产的一品髙梁烧(白酒)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酒精度明示值为60%vol,根据GB/T20822-2007《固液法白酒》,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1年9月30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公示,营口北方天马酒业有限公司2017年6月12日生产的一品髙梁烧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酒精度明示值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营口北方天马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系使用的瓶盖存放时间长质量不好所致。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