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9日,湖南省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2021-103)。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2021-103)
根据新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我县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是:
标称长沙县果园镇石磊食品厂生产的瓜子王(葵花籽,规格:2.5kg/袋,生产日期:2021-08-1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长沙县果园镇石磊食品厂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瓜子王。经立案调查,长沙县果园镇石磊食品厂生产销售上述批次瓜子王48袋,共计120公斤,销售价格40元/袋,货值1920元。长沙县果园镇石磊食品厂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召回及整改情况报告。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对长沙县果园镇石磊食品厂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920元,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