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48号)。
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48号)
根据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SPJ202111271),涉及我县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仙居县康悦食品厂生产的饮用天然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8月21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对仙居县季安平厨具店销售的神仙居牌饮用天然水进行抽检。食品名称:饮用天然水;商标:神仙居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15升/桶;生产日期:2021年8月21日;被抽样单位名称:仙居县季安平厨具店;生产者单位名称:仙居县康悦食品厂;抽样日期:2021年8月25日;样品数量:7桶;抽样基数:40桶,抽样单编号:GC21330000301131077;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该抽检批次桶装水的生产时间为2021年8月21日,该批次桶装水共生产640桶,已于8月23日全部售空,其中40桶销售给仙居县季安平厨具店,该生产企业现场向我局提交了该企业的生产记录单、销售记录单及出厂检验报告单,上述记录单符合要求。2021年9月30日,当事人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处置,截至2021年11月22日,召回数量为0。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仙居县康悦食品厂生产场所检查,该企业已经对每批次桶装水进行浙食链赋码,已经建成阳光工程。2021年10月14日,我局对仙居县康悦食品厂进行监督抽检,经仙居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当事人生产批次为2021年10月8日的桶装水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要求。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