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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55号)

2021-12-10 10:13: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55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55号)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编号为№: 202138001)、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为№: 21JF0827478)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岭市石桥头迎欢副食品店经营的白砂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9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温岭市石桥头迎欢副食品店经营的白砂糖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10月19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报告编号 №: 202138001),样品名称:白砂糖,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螨项目不符合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要求,检验结论 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10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同批次产品。截至2021年10月19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投诉举报。

(三)2021年10月19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食品违法立案调查。2021年11月8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处罚决定书(温市监处罚〔2021〕1645 号)。

二、温岭市石桥头安羽生活超市经营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08月25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对当事人温岭市石桥头安羽生活超市经营的芹菜进行监督抽检。2021年09月27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报告编号 №: 21JF0827478),样品名称:芹菜,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辛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9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销毁保存在仓库内的同批次芹菜,除抽检用去的芹菜,同批次芹菜未有销售。

(三)2021年9月27日我局对当事人涉嫌食品违法立案调查。2021年10月19日,该案完成办理,并于当日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市监不处罚〔2021〕4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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