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9日,浙江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发布关于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关于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期)
2021年10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抽检中发现2批次问题食品涉及普陀辖区,现将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普陀区乐慕饮品店销售的原谅渣男柠檬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乐慕饮品店销售的原谅渣男柠檬茶(生产日期:2021-10-21),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问题项。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依法于2021年11月24日向舟山市普陀区乐慕饮品店送达了编号为№: 202146206F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问题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舟山市普陀区月夜茶町奶茶店销售的手打渣男柠檬(不加小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月夜茶町奶茶店销售的手打渣男柠檬(不加小料)(生产日期:2021-10-21),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问题项。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依法于2021年11月24日向舟山市普陀区月夜茶町奶茶店送达了编号为№: 202146205F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问题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1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