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黄金豆)。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黄金豆)
近期我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我局对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南宁市泰来食品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GC21450000622234378 | 样品名称 | 黄金豆 |
生产日期 | 2021-08-01 | 型号规格 | 128克/袋 |
标称生产者名称 | 海宁市艾乐佳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南宁市泰来食品经营部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酸价(以脂肪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中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黄金豆)的行为减轻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壹拾柒圆伍角(¥117.50);
2.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柒圆伍角(¥1117.50),上缴国库。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