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9号)。
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9号)
关于仙居县珍荣农产品店不合格牛前腿肉核查处置情况说明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仙居县珍荣农产品店销售的牛前腿肉,检出克伦特罗项目不符合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使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要求,检验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抽样单编号:DC21331000002737675。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核查处置情况: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0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当事人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我局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牛前腿肉的结算单据、检验检疫证明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牛前腿肉的销结算单据、检验检疫证明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材料,并经调查后,核实当事人陈述的进货情况属实。我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切实履行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依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不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没收违法所得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