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17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44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44号)
根据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No:CJ-R212250F),涉及我区一家食品流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分公司销售的甲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16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甲鱼进行抽检,2021年10月15日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CJ-R212250F),检验结论为氧氟沙星超标,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分析评价认为该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
2021年11月1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批次甲鱼已全部销售完,现场要求当事人实施召回,截至目前,召回数量0。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分公司进行检查,要求当事人严格做好食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台账,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上述食品的生产单位营业执照、进货票据等来源证明。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