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第05号),涉及镇雄光明超市花园店经营的1批次山林土鸡蛋。
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8月19日,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雄光明超市花园店经营的山林土鸡蛋进行监督抽样,所抽批次样品经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判定: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14日向镇雄光明超市花园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批次山林土鸡蛋是该超市负责人于2021年7月26日从富民县新民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购进,共360个,已全部售完。
(三)当事人采取措施情况。对该批次不合格的产品,镇雄光明超市花园店已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并及时将该批次山林土鸡蛋检测不合格结果通知供货方富民县新民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整改。
核查处置情况
经立案调查,镇雄光明超市花园店经营的山林土鸡蛋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采取召回措施,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当事人符合减轻处罚的条件。
综合上述情况,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镇雄光明超市花园店作如下处罚:罚款3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