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情况(第十六期)

2021-12-24 17:26: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23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第十六期)。

据通报,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情况如下:

1.北京慧融轩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牌:鹅渔港;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西大街9号院17号楼17-1号)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北京昌阳西祥餐厅(招牌:兰州牛肉拉面;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贯市村中心街临83号)超许可范围经营凉菜,逾期拒不改正。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魔力蛙(北京)游泳健身有限公司(招牌:新疆美食;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鲁疃村定泗路238号)擅自改变后厨设施。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北七家雁峰台球厅(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村(中心街小学对面))擅自改变后厨设施。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北七家洪霞商贸中心(经营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村96号)擅自改变后厨设施。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来源:昌平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望都:送戏下乡

  • 2022年“贵州绿茶”第一采活动将 ...

  • 国际组织引领旅游治理 顶尖专家共献 ...

  • 冬奥之光闪耀世界 第23届哈尔滨冰 ...

  • 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重点查处生产 ...

最新新闻
Baidu
map